
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公安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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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11-12 10: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 |
各区教育局、公安分局:
日前,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外围彩票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强数据比对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须“应入尽入”。各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政府责任,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迅速对辖区内所有户籍适龄儿童全面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所有学生都要去向清楚、点位明确、情况详实。凡未在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要逐一跟踪核实情况,已入学的要明确其详细去向,尚未入学的要迅速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二、加强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核查劝返
对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各区教育局、公安分局要建立协作查找、劝返机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尤其针对去向不明学生,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多方查找,依法依规处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返尽返。对“不需要劝返学生”的认定,要严格把关,对其真实性负责;学生失踪失联须由公安部门界定,从严掌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组织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止辍学,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区教育局、公安分局要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外围彩票控辍保学工作的要求,加强沟通协作,认真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紧紧抓住每年招生入学等关键节点,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准确掌握、核实学生动态信息,构建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2日